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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見之明」是天底下最吵的東西,地上的血腳印卻永遠沈默無聲。




至今,五年前自己所寫下的東西。
現在拿出來看,我有些明白、也無法明白當初的那個自己為什麼會寫出這樣的句子,眼睛卻一樣的感到疼痛。

我不想哭,只是感覺很痛。


離離說她不懂這是什麼意思。
可是我,也不知道該如何解說。

有的事情、有的感覺,並不是文字或者言語所有辦法形容的。



因為末代大叔貼了去日本玩的照片,意外發現了自己其實永遠PChome的帳號,以及PChome的相簿。
一本,僅僅只有20來張,並不全然是我自己而已的、RO的相簿。

RO對我來說,始終是無法忘記的一款遊戲。
僅僅只是看著當時的照片,就有種,眼睛很痛的感覺。

我在上面投注的,並不僅僅只是一個月350的月卡,不僅僅只是長達五年的光陰,我將我人生至今所有最重的感情全部都放了進去,熱愛著這款遊戲,乃至於我再裡面認識的每一個人。

有些事情不是說忘就忘的。
所以我遺忘了我曾寫下過這樣的句子,記憶卻在再一次看見時復甦。

好奇地,用咕狗咕了。
沒想到就連這樣殘破而充滿了偏激的句子,也會被別人引用進小說中,變成了主角口中「曾經看過這樣一句話」的台詞。
為表全意地一字不改,就這麼套用進了古代的小說中,成了點點落花中,那突兀的刺眼的一抹紅。

為此,我只能笑而已。
即使那笑聲,破碎的連自己都不忍再聽。



現在的我是幸福的。
我擁有許多愛我的人,也擁有許多我愛的人,大家的愛都無關情愛。
我學會劃清界線,在對方打算再進一步時攤手裝傻,所以,再也不會為了感情而受傷。

如果不愛,就不要說愛。
無法給予一個名份的過度溫柔,只會讓人有所期待而已。

當然,這也只不過是,後見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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