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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覺得最近的冒天有點奇妙。

然後,感覺也有點好笑。

看到了某個道歉版,大約看了一下內容,是關於發文者回覆其他文章時被噹的事情。

被噹到幾乎可以說是跟特定的幾個人有過節,然後幾乎每次都被噹…我實在不知道該不該說這也是種了不起的事情?= ="

懶的去翻文,所以不知道到底是在吵什麼,不過從發文的人說他被罵的話來看,實在是有點…囧。

我很少看到有人被以中文造詣不好這種話來罵的,至少在冒天很少看到啦;不過不知道是不是我個人比較沒同情心的關係,我只覺得有點好笑。

該說是現實嗎?我在冒天待了快兩年,體驗到最深的事情有兩件,一件是腐女真的是很可怕的生物,另一件則是…

吵不起的架,就不要去吵。

路不平眾人踩沒錯,但是沒那個本事就去踩,就要有踩到地雷的心理準備。

當然這不是說,文筆不好或者不會踩的人就不能回文去吵啦…

只是套句以前在研討學到的話,惹到誰都好,就是別惹到會寫文的人。不是因為擔心自己會變成下一篇被寫的壞人還是怎樣,而是很純粹的…

會寫、能寫的,真的要吵,他們用字可以銳利到讓人看了就會莫名的肝火上來,偏偏你又抓不出他說的不對的地方。

雖然基本上來說,有理行遍天下。如果真的自己所持的論點沒錯,就算自己吵不贏也是會有人來幫忙啦…

跟那個開版的人不太熟,只是有一次剛好看到對方回文(因為這個人也回了XD),對於對方回的話其實我印象不深,只是記得…該說是對方想表達的總是表達的不好,還是用到的形容都剛好讓人火大呢?(我想這真的是種才能)

也許不是故意的,不過對方回話的方式,總是會給人一種來亂的感覺…XD"

對於很認真想吵在那個話題上的人來說,這種人會讓人很火大,而且是火大到那種會想炸他的地步,這點我瞭解。

據主子說法,我在冒天也算的上是炸版縱火狂之一,不過我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吵不過對方我不吵。沒有辦法明確的表明自己的立場還有擁有可以堅持我立場的事物我不吵。事情根本點就是我不對的我不吵。

做人要有自知之明才會長命百歲,我說真的。(遠目)

在那篇討論的下面看到有人安慰開版的人說反正冒天有些人說話也是酸溜溜的,怎麼說呢,老實說,會覺得對方說話很酸,除非是對方很刻意、或者是剛好自己就是被酸的那個人,不然一般其實都還好耶。

不知道為什麼覺得那句話有好笑。不酸,難道要火辣辣的直接破口大罵?

也許那樣吵起來會比較痛快,不過那樣的話不如約出去外面PK不是更快?

反正還是那句話…在冒天,沒有能耐吵的,安靜最好。

然後今天看到了一版連署版,好像是因為抄襲?這真是一輩子也杜絕不了的事情啊。

我沒看《腐女轉生》,一來名稱不吸引,二來文案退避三舍,不過據說那兩位合寫的作者其中一位是冒天的特約,所以我跑去會客室看了。

據說不是第一次被抄襲?看到作者說不希望被打出雷同什麼的字句了。

被抄襲是會很灰心啦,不過…引用漫畫店老闆娘說的,天下文章一大抄,誰能說自己的文章沒有真正的去抄到什麼呢?不能,除非世界上完全找不到跟自己的文章有梗類似到的。

連吳淡如都會被人指控新書中有抄襲了(雖然我覺得三百字連標點符號都一模一樣真的有誇張),誰能說抄襲問題不大呢?

我承認我認為這種因為作者被抄襲灰心、然後讀者就去連署的事情很可笑。

連署有什麼用呢?連署了就不會被抄?連署了抄襲的對方就會承認他是抄襲然後改掉自己的文章?連署了就能讓作者的小宇宙又點燃?

要讓一個人灰心很容易,一百個人說喜歡也抵不過一個人說討厭。

我實在不知道這種連署除了像笑話以外有什麼用。

如果真的那麼厭惡抄襲,那,就學九把刀吧。有人抄襲,告啊為什麼不告?法律是保障著作權的,只要提的出證明你的文章發表的早於對方,而且對方和自己的文章相似度高的話。

會特地跑去找誰抄襲自己的作者很無聊。會特地告訴作者你的文章被抄襲的讀者,雖然很熱心,不過有時候只會熱心幫錯忙。

除了告對方或者要求對方撤文,還能做什麼?

我實在搞不懂這種連署的意義在哪。跟老爺說了,老爺也認為這種連署很好笑。

除了連署來爽說這麼多人支援作者外完全沒有意義的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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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hlu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