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自己受不了那種,
不喜歡、討厭、或者是厭惡對方,跟對方有說有笑,
卻在私底下背後罵人的那種人。
「我私底下罵,
我以為她不會知道。」
是這樣嗎?
這樣就可以去傷害別人,即使從未點名道姓了?
也許因為身分的關係,所以不方便直接當著對方的面,
告訴她其實自己並不喜歡跟她聊天,
但有必要私底下在自己的網誌罵人嗎?
白目讀者?
我看會這麼做的人才是白目作者吧。(笑)
真開心我從未覺得她的書好看過,所以就連決定厭惡都不必猶豫。
反正她的作品我只是喜歡lulu大的封面而已。
雖然說作品很重要,但如果作者自己人品都不好那連作品都不必重要了,
──至少對我而言如此。
不滿一個讀者,又不好意思表現出來,
婉轉的告達對方不行?虧她還是玩文字的。(笑)
如果不能跟對方說,也沒必要打在網誌上吧,怎麼,怕別人不知道自己在罵她?(笑)
「我打在自己的網誌,我以為她不會知道。」
是不是到時候被揪出來又要說這種話了?
網路這種公開的地方,能藏的多隱匿?她的網誌還是公開的呢。(笑)
因為喜歡所以想去接觸,換來的卻是對方那樣的回應,
大刺刺的說著自己被纏的很膩,又沒辦法得到什麼好處,
小了六歲所以說話有代溝嗎?怎麼跟小了不只六歲的就沒有代溝?
老實說是因人吧,那還比較討人喜歡。
藉口誰都會找,那種理由太爛了。
左一句白目讀者,右一句白目讀者,她罵的很高興,
不知道當事人看到會多難過嗎?
連續兩個月的冒天私信往來,以為自己沒有被討厭,
結果發現原來對方對自己的評價只是一句白目讀者,那種感覺很傷她知道嗎?
有人因為她的話哭了她知道嗎?
這種人最討厭了。(笑)
以為張貼在自己的網誌就沒問題了嗎?
很抱歉,網路上沒有絕對的私密。
為了避免被砍文,我可是連圖都拍好了呢。(笑)
難怪有人說冒天作者素養越來越差,
果然誠不欺我。←誤很大XD
看板 - 夢樹蘑菇
我用文字紀錄你,也紀錄我自己。
為了不想忘記。
為了不想忘記。
- Feb 08 Fri 2008 01:17
「我以為她不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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