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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是不喜歡。

而是,遺忘了該怎麼去喜歡。


「喜歡」的感覺很純粹,沒有太多的思考,沒有什麼特別的因素,
有時候甚至只是因為當下的一個光線、一句話、一個感覺,


我們就會喜歡上某種事物。




喜歡一個人也是一樣的。








不是「愛」也不是「喜愛」,就只是「喜歡」而已,
很純粹,很純粹。


因為純粹所以顯的格外的美好。





但是很多的人都喜歡將純粹變的不純粹。
喜歡那個女生嗎?為什麼喜歡她?
喜歡哪個男生嗎?我們有沒有看過?
為什麼喜歡?怎麼會喜歡?什麼樣的喜歡?


一個又一個的問號,讓純粹的一種感覺不再純粹。





如果回答了不喜歡,就像跟討厭畫上了等號。
如果以截點來形容的話,在大多人的眼中,似乎都是這樣的。


討 厭                       喜 歡
 └─────────────────────────┘


如果不是喜歡,那麼就是討厭。很極端。
只是人的感情其實很複雜,不喜歡的東西未必就到「討厭」的地步,
討厭的東西也未必其實不喜歡,說不討厭也未必代表就是喜歡。


討 厭   不喜歡   不討厭也不喜歡   不討厭  喜 歡
 └─────┴───────┴───────┴────┘


對於任何人來說,生活中的大多數事物,其實都是不討厭也不喜歡吧。


可是,有些事情永遠都只會是理論。
因為即使清楚,還是會重複舊轍。


即使清楚喜歡的定義其實很模糊,很多人還是將喜歡與愛畫上了等號。
然後,喜歡就是愛,不喜歡就是討厭。





純粹的東西開始變的很難純粹,
於是每個人都開始變的……
其實不是不喜歡,只是忘記了該怎麼去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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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hlu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